导读 开发商延迟交房,经催告在三个月后仍未交房的情况下可以退房。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开发商延迟交房,经催告在三个月后仍未交房的情况下可以退房。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然,我们需要注意一点,解除合同后依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买房后可退房的情况
1、签订认购书后,双方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定金。
2、购房合同无效、被撤销。《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还可能要赔偿损失。
3、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5、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6、开发商迟延交房、办证超过一定期限。
7、因开发商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能按揭贷款。
8、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在上述情形下,购房者可采取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的方式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