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工作,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公租房资产包括公租房项目中的住宅,以及配套的非住宅资产(公共用房、经营性用房、车位、设施设备用房等房屋建筑物)。
对于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暂行办法》提出:
(一)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二)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
(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同时《暂行办法》指出,公租房资产配置主要依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或年度计划、公租房实际需求、公租房资产存量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和政府财力及债务状况等。
此外,《暂行办法》还提出,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公租房资产作为融资抵押物。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得以公租房资产进行担保。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公租房有1000多万套房源,覆盖人口近3000万,占全国人口的2.2%,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数字是30%左右。
随着国家对公租房的重视,公租房体量会逐渐增大以缓解社会化租房的压力,预计3年后会翻倍至2490万套。
对于此次两部委联合明确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政策提出了一个很核心的内容,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概念。“类似概念很大程度上也是把所有权经营和使用权收益等内容进行了分离。类似分离,总体上符合公租房的经营管理导向,有助于降低公租房的运营成本。”严跃进表示。
当前,一个不能回避的现象是,政府对公租房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公租房管理单位人员配备往往不多,而且管理方式传统,租户缴费、报修,管理人员催缴、通知公告等都是政务难点,管理成本过高也是一大痛点。对此,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改革提及的“政府财力及债务状况”的概念,具有比较务实的精神,各地政府未来会在公租房的建设上适当放权,甚至让开发商自主进行开发,然后通过政府认购此类公租房的资产,以及认购公租房的运营管理资源,这样可以实现公租房的较好运作。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公租房存在违规融资现象,导致很多公租房产权不清晰,甚至影响了公租房的实际租赁情况。此次政策明确提出,“公租房不允许作为融资抵押物”,严跃进认为,后续公租房会回归到住房保障的属性,其功能会更加聚焦住房保障和租赁市场发展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