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印发《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文件提出,要通过打造各类体育综合体及加强便民体育设施建设,拓展体育消费空间。
其中,鼓励和引导利用废旧厂房等现有设施,改造成健身休闲与商业服务融合发展的体育综合体;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两改工程,增加体育场地设施和功能,改造成体育综合体。
支持旅游景区引入体育资源,增设体育消费项目,升级成体育与旅游高度融合的体育综合体;细化落实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推动试点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打造成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体育综合体。
积极实施“体育+”工程。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教育、互联网、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深入推动体育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体育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新媒体体育消费。
同时,积极推动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山地户外营地等建设,打造成体育综合体;大力实施《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把美丽乡村串联成集文化、旅游、休闲、观光于一体的体育综合体。
另一方面,将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健身中心、二代室外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建设,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智能健身房。
并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建设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闲设施,不断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
自然资源部:禁止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
1月1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中表示,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严禁新增以政府储备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加快存量抵押储备土地依法解押并形成合理有效供地。
其中,通知中禁止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以及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就已经明确,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但据相关反映,2016年1月1日后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473宗,抵押土地面积4786.07公顷(7.2万亩),融资金额716.18亿元。为此,自然资源部重申,各地要严格执行“财综4号文”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
通知中明确,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促进依法解押并合理供应。对于尚未偿还的存量土地储备贷款,包括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和非储备机构以储备土地为担保的贷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台账,逐一提出处置建议报同级政府,并积极配合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快处置和消化,避免储备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应。
其中,确有必要的,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商有关部门统筹偿还相关债务或依法置换抵押物。对于“财综4号文”出台前已抵押的储备土地,可在与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行组织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后统筹偿还贷款,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开发利用。
此外,还要加强土地储备信息报送。各地土地储备机构要严格按要求在部土地储备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储备土地抵押处置情况将作为2019年度机构名录更新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源部还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加强与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联动。
财政部、住建部: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 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1月15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公租房资产管理行为,所称的公租房资产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
根据该《暂行办法》,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为: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此外,《暂行办法》指出公租房资产配置依据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或年度计划;公租房实际需求;公租房资产存量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政府财力及债务状况等。
该《暂行办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公租房资产作为融资抵押物;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得以公租房资产进行担保。
深圳(楼盘)拟修订出租屋管理规定 制定房租上涨幅度
据本地媒体报道,近日,深圳市政协《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订专题协商会举行。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建议抑制“二房东”“三房东”等扰乱正常租赁市场秩序现象,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房租上涨幅度的限制性条款,遏制租金非理性上涨。
报道称,政协调研组建议,应该通过规范租赁行为,抑制“二房东”“三房东”等扰乱正常租赁市场秩序现象;应该制定并严格执行房租上涨幅度的限制性条款,借鉴德国租金管理经验,限制租金上涨服务,遏制租金非理性上涨,并加大违法惩罚机制。
同时,在租购同权上有所作为,加快相关政协的研究进度和增加政策的落实力度,让租客的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此外,多名委员均建议政府应加强对出租屋租赁市场的调控措施,对出租屋的租金展开定期调查并公布租金的指导价,避免恶意涨租金。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去年11月26日,深圳规土委、法制办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提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定期公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
12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深圳市将编制全市统一、科学、合理的租金指导价格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引导骨干企业出租房的租金不高于所在区域的租金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