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房,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老建筑的文案,老建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正方很容易,我就说说反方的:
1、我们在城市建设当中对古建筑的保护并非是僵死的。时代要向前发展,城市要有机更新,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要得到逐步提高,这就要求城市建设更新是必须的进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古建筑应当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法国于1962年颁布的关于以“保护区”的形式开展历史环境保护的法规《Loi Malraux》中提出,保护历史环境的目的应当是促进城市的发展。因此,对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利用应该结合起来,为保护区焕发生机提供多种途径,而不仅限于对历史遗产的封存。应该利用各种合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促使历史地段合理的新陈代谢。完全保护、合理修复以及改造再利用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由此可见,即便是在历史地段内,针对文物建筑进行的适当的改扩建或进行再利用,都是合理可行的方法。
2、 我想如果国家想保护某部分的古建筑,可以自行保护,不能让住在那里的人给你保护,还不提供更多的帮助,不让人家拆,还要人家住在那里,这是对人权的一种不尊重。古建筑确实有它好的地方,也有现在居住建筑不及的地方,但总体来说,人们还是觉得现在的住宅更好,这是一种进步,那么为什么要阻止更多的人进步呢? 所以我同意拆除,如果居住着愿意的话。如果有大面积的地区需要保护的,国家自行投入人力物力保护!设置参观收费的方式维护,费用不够,可以提供收费标准。还愿意住的人也可以住在那里。总只不能强制不拆除。更多是给人的更多的选择,而不是所谓的古文明的保护,就是注意保护的方式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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