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信息:设计师承包商或地方当局都应因违反警告义务而受到指责

导读 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城市的改建,一棵棵苍天大树逐渐演变为一幢幢高楼大厦,住上高档次的新房子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在科技日新月益的今天
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城市的改建,一棵棵苍天大树逐渐演变为一幢幢高楼大厦,住上高档次的新房子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在科技日新月益的今天,许多的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分享一篇关于房产信息的文章供大家阅读。

建筑律师杰森·卡利斯(Jason Kallis)说,在格伦菲尔大厦(Grenfell Tower)毁灭性大火发生后的六个星期,根据“警告义务”原则,可能会发现建筑师,建筑公司或理事会有责任。

在翻新Grenfell Tower之类的高层建筑时,将有不止一个人或一家公司负责设计。同时,一个实体或个人很可能对设计负有整体责任。

作为首席顾问,架构师通常会担任此职务。但是,在这里不仅要检查顾问的服务范围或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应对高风险火灾问题应采取的措施范围内,评估可能的重大过失责任更为合适。这归结为一个问题:涉及的哪个实体有义务警告?

这个问题大概可以归结为:谁知道包层可能存在的问题,谁应该知道?

当然,要确定谁有义务发出警告本身并不容易。该项目涉及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覆层不是阻燃的。有些人尽管知道并非如此,但仍然有权假定将实施防止覆层蔓延的设计。

仅仅警告雇主发生灾难性火灾的危险是不够的。必须大力警告

英国法律没有一般性警告义务,但有义务警告存在生命危险的地方,请参阅Cleightonhills诉Bembridge Marine案中的AkenheadJ。

最终,由理事会签约的所有知道壁板不防火的建筑专业人士都有责任警告,除非情况表明他们可以切实地假设在施工期间壁板可以防火。安装过程。

一旦确定有人负有警告的责任,要履行其职责,他们必须格外小心。通常,仅仅警告雇主例如发生灾难性火灾的危险是不够的。一个人必须大力警告,或者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只是拒绝继续进行工程,甚至可能采取措施阻止他人进行工程。

在没有看到合同,专业任命以及做出决定原因的解释的情况下,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包子,承包商,建筑师,工程师,检查建筑法规合规性的人或雇主是不合适的。但是,从表面上看,如果有首席设计师或顾问,那么这个人可能很难辩称他们没有警告的义务。

如果有首席设计师或顾问,那么该人可能会很难辩称他们没有义务警告

同时,假定其他人将“设计”火灾风险的假设可能会保护首席顾问。的确,如果明确告知包层具有阻燃性,那么负责总体设计的人员可能只有在知道了火灾隐患后,才能批准包层安装的程序。

随着询问的继续,目前尚不清楚谁会站在码头上,但很可能是任何设计者,承包商或委托地方工作的地方当局。从这个清单中,很可能会责怪所有三个实体违反警告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违反警告义务是构成重大过失过失还是公司过失,最终将由陪审团决定。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