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的“住”属性,积极培育“住而不炒”的房地产融资环境,推动“住而不炒”的定位真正扎根于房地产行业,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
与房地产金融是天然的孪生关系。无论是房地产开发还是个人购买房产,都很难离开房地产金融的支持。二十多年来,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国房地产金融从无到有,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城市旧貌换新颜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财务运作也有“特立独行”的一面。没有有效的规范和约束,房地产很容易偏离“居住”属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房价炒作的助推器和房地产行业高杠杆运行的兴奋剂,从而削弱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内在动力,也增加了国家经济金融运行的脆弱性。房地产行业高杠杆运行背后的逻辑是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的预期,但“树不能长到天上去”,这必然导致负重前行的房地产行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背景下,客观上需要扭转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础,形成需求拉动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层次动态均衡。而城市高房价上涨对社会终端需求的挤压,已经影响到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导致近年来城市消费增速持续低于农村消费。值得注意的是,房价长期快速上涨导致的高杠杆管理惯性、家庭房产投资惯性和房价上涨刚性预期惯性仍在持续。然而,国内房地产市场正在迅速升温,这也深刻反映了坚持房地产“居住”属性的必要性。
近几个月来,我国宏观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经济复苏增长态势得到巩固,房地产市场指标明显修复。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大。必须加快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培育住房不投机的融资环境,坚持房地产的“房”属性。其实选择什么样的房地产金融,就是选择什么样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在住房供给极度短缺的时期,适当运用金融杠杆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形成住房供给,既能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又不背离“住”的属性。但在住房供求基本匹配的时期,如果房地产行业仍然过度使用金融杠杆,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从这个角度看,当前需要积极培育“房住不炒”的融资环境,加强房地产融资的市场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形成稳定理性的房地产融资预期,有效引导家庭购房行为和房企经营行为,坚决制止房价投机的金融惯性,有效控制国家经济金融运行风险。
房地产市场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符合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过程中,应坚持不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体系框架,使房地产金融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