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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如姐发现,房产税和环境税的话题越来越重要或者已经成为财税立法的重头戏。相信很多朋友都很感兴趣。那么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日益重要的房产税和环境税或已成为财税立法亮点的具体细节。那么小茹姐会告诉你一些具体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把“完善立法”放在财税体制改革总目标的首位。
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包括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和地方关系改革。其中,在税制改革中,六项突出的改革任务是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环境税法和房地产税法应该是最近两年最值得期待的。
2013年11月底,环境税计划上报后写入决议。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费改税”,即将目前对重点污染物征收的排污费改为环境税。2014年4月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提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征收排污费”。
今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康佳在一个论坛上公开表示,环境税的立法建议最快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预计2016年前很难出台。
"应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撰文指出,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不动产的税费等因素,合理设定建设、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专家指出,房地产税的立法应该是“加法”和“减法”。既要不增加老百姓解决基本生活条件的税负,又要注意解决过去交了70年土地物业费的遗留问题,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康佳在前述论坛上透露,截至今年7月,房地产税立法尚未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年内也不会有动作。他预测,理想的情况是在2015年前有一个初步文本,并可能在2016年前采取行动。
此外,资源税改革也是财税改革中的一件大事。随着近期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覆盖煤炭行业,有财政部人士表示,“资源税的税制还没有完全稳定下来。初步稳定后,再考虑研究制定资源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