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开发商取得的五证要在售楼处公示。一般楼盘是把扫描件公示在售楼处比较显眼的地方,购房者要注意检查证件上的信息,确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需要展示相关的文件,住建委的检查小组会定期到售楼处检查公示文件。
售楼处开发商应公示的文件
1、“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资质文件: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销售人员从业信息。
3、合同类文件:《北京市商品房现房购房合同》或《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购房合同》范本、面积补差款协议范本、《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物业合同范本等。
开发商“五证”具体内容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拿地、用地的凭证,证明该项目的位置、用途符合政府制定的城市规划。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