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服务意识,服务发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纳税人服务类的发票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5、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6、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8、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9、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0、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1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12、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3、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14、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15、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16、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17、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
18、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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