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在第34次会议上,所有强大的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就房地产业就商品及服务税率作出一些重大决定。
它讨论了执行理事会在其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的运作细节,以便在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降低1%的有效商品及服务税率,在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屋建造则降低5%。
正在进行的项目的选择:对于正在进行的项目(建筑和实际预订都在01.04.2019之前开始的建筑物),发起人应获得一次性选择,继续以旧费率(ITC的有效率为8%或12%)缴税。尚未在31.03.2019完成。期权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行使一次,如果期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则适用新的利率。
新的税率
适用于在新制度中行使上述选择权的新项目或正在进行的项目的新税率如下。i)在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没有进项税抵免(ITC)的新税率为1%a)符合GSTC所定义的经济适用房定义的所有房屋(地铁面积60平方米/非地铁90平方米,价值高达RS。45万卢比),以及(b)在现有中央和国家住房计划下正在进行的项目中建造的经济适用房,目前有资格享受8%的商品及服务税优惠税率(减少1/3土地后)。(ii)没有进项税抵免的新税率为5%,适用于建造, -
除了在正在进行的项目中负担得起的房屋外的所有房屋,无论是在2014年4月1日之前或之后预订如果在2017年4月1日之前预订房屋,则应在2014年4月1日或之后支付分期付款的新费率。新项目中除经济适用房外的所有房屋。商业公寓,如商店,办公室等,在住宅房地产项目(RREP)中,商业公寓的地毯面积不超过所有公寓总地毯面积的15%。
新税率的条件:新税率为1%(按建造价格计算)和5%(经济适用住房除外)应符合下列条件:输入税收抵免不可用,80%的投入和输入服务(资本货物,TDR / JDA,FSI,长期租赁(保费)除外)应从注册人处购买。如果购买率从80%不足,建筑商将按照RCM的税率支付18%的税款。但是,从未登记的人处购买的水泥税应按RCM支付@ 28%,并按RCM按适用税率支付
选择新税率的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过渡:正在进行的项目(建筑和预订都在2014年4月1日之前开始的建筑物)并且在2009年3月31日之前尚未完成,选择新的税率将按照规定的方法过渡ITC。GST理事会批准的过渡公式,用于住宅项目,推断ITC在截至2009年4月1日完成建设的百分比,以达到整个项目的ITC。然后根据单位预订百分比和百分比发票,确定ITC资格。因此,基于一个简单的公式,过渡将按比例进行,这样可以获得与预订公寓相同的信贷和为预订公寓进行的发票,但需要遵守一些保障措施。
对于混合项目的过渡,ITC也应按比例允许ITC按比例计算正在进行的项目中的商业部分的地毯面积(对于ITC,甚至在2014年1月14日之后需要缴税12%)到地毯总面积该项目。从2017年4月1日开始的项目的TDR / FSI和长期租赁的处理以下处理适用于TDR / FSI和从2017年4月1日开始的项目的长期租赁。
土地所有者向开发商提供TDR,FSI,土地的长期租赁(溢价),豁免条件是在完成建造证书并缴纳税款之前出售已建造的公寓。豁免TDR,FSI,长期租赁(保费),如果在签发完工证书后出售单位,则应予以撤销,但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该撤回应限于价值的1%,如果是除经济适用房外。这将在建设和准备搬迁财产之间达到相当程度的税收平价。
对TDR,FSI,长期租赁(溢价)纳税的责任应从土地所有者转移到反向收费机制(RCM)的建设者。建筑商有责任就TDR,FSI,RCM下的土地的长期租约(保费)就完工证明书后出售的单位缴纳税款的日期,该日期已转移至完工证明书的签发日期。建筑商在JDA给予土地所有者房屋建设纳税的责任也正在转移到完工日期。
ITC规则修正案:应修改ITC规则,以更清晰地说明ITC的月度和最终确定以及房地产项目的逆转。这一变化将明确提供与商业单位相关的进项税抵免的程序,因为此类单位将继续有资格获得混合项目的进项税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