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式恶意维权,司法说不!|新京报社论

导读 ▲资料图:一些“知假买假”者动辄恶意高额索赔,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影响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图/ICphoto据新华社报道,《最高...

▲资料图:一些“知假买假”者动辄恶意高额索赔,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影响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图/ICphoto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8月21日发布,自8月22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在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同时,也回应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诉求,对“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予以规制,明确惩治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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