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92万元!海南一干部被判刑

导读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受贿罪案,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2010年至2022年7月期...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受贿罪案,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2010年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黎某利用担任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处处长、海口市龙华区常委、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郭某、冯某等11人在工程项目中标、提前获取投标公司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92万元。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9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