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

导读 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全文如下:为贯彻...

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调整有关部署,现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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