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道路交通伤害,请给孩子戴头盔配安全座椅

导读 6月13日,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

6月13日,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要求,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搭载身高1.2米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儿童安全座椅。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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