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导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7号《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7号《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28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孙业礼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2024年6月12日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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