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在小区被害 门禁被指不严 小区物业曾起诉死者母亲拖欠物业费

导读 【成都女子在小区被害 门禁被指不严】近日,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的消息引发热议。据成都郫都公安通报,犯罪嫌疑人为同小区住户,目前...

【成都女子在小区被害 门禁被指不严】近日,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的消息引发热议。据成都郫都公安通报,犯罪嫌疑人为同小区住户,目前已被刑拘。6月13日,事发地中航城小区多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小区保安有60多岁的男性,小区还存在“单元门门禁不严”的情况。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物业公司曾以拖欠物业费为由起诉此次遇害女子的母亲王女士。王女士对此回应南都记者称“物业管理太差,我拒绝缴费”。

多名业主称门禁不严

据受害者母亲王女士描述,6月9日13时许,她看到一名陌生女人站在邻居家门口,“我当时以为她是邻居客人,或者是没带钥匙,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就把门关上了”,后来陌生女人在门外咳嗽、吐口水,“感觉很异样”。之后王女士下楼,给家里的女儿说了这个情况,并打电话给中航城大北物业,让他们派保安上楼查看情况。“保安到达后,命案发生。”

母女二人的聊天记录。

据成都郫都警方发布的通报,9日13时许,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女,35岁,本市人,同小区业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

13日,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女儿曾被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后来留学日本。目前,女儿的遗体正放在殡仪馆。

业主刘先生是王女士的朋友,他告诉南都记者,在女孩遇害前,其母亲还在群里发了信息提醒邻居注意安全。

南都记者获悉,王女士一家住在事发小区的9栋,犯罪嫌疑人住在28栋。多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业主进入每栋单元楼需要刷卡,或者手动输入密码,“每栋楼的门卡和密码并不互通”。王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小区单元楼旁边不远处就是消防通道,“任何人都可以上楼”。

此外,多名业主均谈到了单元门门禁不严的情况,“有人进去之后不关门,门就会一直开着,谁都能进去。”此外,有一名业主向南都记者发来一段12日晚上拍摄的视频,视频中他没有刷门禁,也能推开单元门。

至于小区保安的情况,多名业主均表示小区的保安“年纪60多岁”。王女士也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当天上楼的保安是60多岁的男性。

物业曾以拖欠物业费为由起诉业主

据悉,中航城小区曾被评为郫都区三星级院落。该小区物业公司为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郫县分公司,据其2023年年报,公司参保人数为20人。

刘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我们小区是高低层混合,共计2000多户,31栋楼,高层物业费是1块7左右一平,低层是2块左右一平。小区户型最小的77平方,最大的接近200平。基本上一年一收,部分业主是按月支付。”

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该物业公司曾多次以“无故拖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由起诉业主,其中就包括受害者母亲王女士。

物业公司与受害者母亲诉讼的民事判决书。

物业公司与王女士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系位于成都市郫县房屋业主,该栋系高层住宅,建筑面积97.87㎡。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建筑面积及类型收取,根据被告与建设单位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该栋住宅的物业管理费为1.68元/月/平方米。

被告于2018年7月3日完成交房流程,并支付了前6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986.53元。同时,被告在《交房流程表》上签字确认。后被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无故拖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构成违约。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业主未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限期交纳仍未交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费额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判决书称,被告王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郫县分公司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110.54元和违约金411.05元,合计4521.59元。判决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判决书还显示,2016年3月24日,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甲方)与原告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郫县分公司(乙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甲方选聘乙方为四川省成都中航城1号地块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分居住物业类:多层住宅1.90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70元/平方米/月;公共物业类:商业4.00元/平方米/月。

王女士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就是因为他们物业管理太差,我拒绝缴费。”

南都记者就相关事宜致电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郫县分公司,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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