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结果通报!事关电动自行车

导读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4〕17号)要求,近期,陕西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4〕17号)要求,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查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是国家与地方联动抽查,即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同一工作标准、同一时间开展地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含铅酸和锂电池),均在流通领域抽样,共抽查检验了35家企业销售的4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电动自行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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