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 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继承...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 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可以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来办理。办理法定继承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书、火化发票等)、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死者)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件原件等。遗嘱继承需要的资料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遗嘱涉及财产凭证(如房产证等)、继承人身份证明等。公证机关会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出具继承公证书。如果涉及其他继承人或存在其他纠纷的,需要在公证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提供相应资料或者经调解仍然有异议的,可能需要起诉至法院确定继承人份额。确定继承权后有权选择继承或放弃继承(赠与第三人或有他人居住的需求的可与出售的当事人一起评估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成本和收益后再做出决策)。如果是多位数继承人且不想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则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即可。在公证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公证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规定有所不同。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地产登记中心提交房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房地产登记委托书原件以及公证的房产继承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并携带房地产权证原件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登记机关会审查材料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等问题。审查无误后,登记机关会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并颁发新的房产证。过户完成后,房产即归继承人所有。这一过程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方和时间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以获取详细信息。另外,办理上述手续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种类较多且难以忘记全部名称和要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协助处理,避免因为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耽误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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