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来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正本和首付款收据。若需办理购房提取业务,需要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此外,如果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选择在成都购房时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限额不超过账户总金额减掉该套房屋支出公积金后的金额。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在成都区域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2. 租房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发票或租房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连续租赁自住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且近三年没有购房和贷款需求的职工家庭可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每年的办理时限从上一年余额开始最多可以提取一年房租总额内的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住房公积金租金总限额的上限。原则上是一个主申请人名下三年内不提取使用公积金。当遇到还贷压力过大等问题时,可选择适当放宽条件来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但要注意的是租房行为需要是真实的且租赁合同也需要是合规有效的才能提取公积金。对于因偿还房贷本息需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也只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资金也必须要被用来还款且不通过他人账户。离职的话必须由缴存人或所在单位的经办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具体的流程和条件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及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