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 广州、深圳、珠海启动不动产登记跨市实施方案

导读 年底前,广深珠实现不动产登记“跨市通”。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年底前,广深珠实现不动产登记“跨市通”。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广州、深圳、珠海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实施方案》要求三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市通”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跨市通”。

跨城互通的基础是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大数据共享、网上签约备案、网上缴税(费),以及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名)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不动产业务中的全面部署和应用。003010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系统、网上缴税(费)系统的衔接,确保网签备案、缴纳税费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省级省厅开发建设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持服务(包括统一缴费、电子签名(姓名)、统一后勤),明确电子签名(姓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数据共享和电子材料(居民户口簿等)获取的信息,)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企业和群众少填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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