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17日发布《紧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低AG”、“长收短付”等方式增加资金断裂风险,侵害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将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明眼人不难看出,针对近期部分长租公寓采用“低AG”和“长收短付”导致的“雷爆”问题,给出了几个“不”。所谓“AG低”是指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所谓“长付短付”,就是收取租客租金的期限比支付房东租金的期限要长。虽然两种方式有一些区别,但本质上都是把租房变成了金融业务。——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提前收取租金,获得大量现金流。一旦他们“出走”,就会给房东和房客留下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租一套好房子如何成为金融业务?这可能反映了某种“创业模式”。以单车共享为例,个别企业倒闭后,“押金难退”也引起社会关注。同样,一些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两头吃”获得了大量现金流。事实一再证明,缺乏监管的沉淀资金很可能成为企业的“摇钱树”。此前,一些城市要求企业将租金、存款和从“租金贷”中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以抑制资金挪用,防止资金链断裂。
我不得不承认,类似的“雷爆”“跑路”案例很可能会产生“劣币效应”。表面上看,一些租赁公司留下了鸡毛。但事实上,这些行为会伤害人们对租赁的信心。现在很多人都有重新买房,少付房租的心理,因为租房套路太多,诚意太少。一些企业趁机收割“韭菜”,无疑加剧了人们的不安全感,不利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部门要严打,坚决不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租赁市场有法可依,规范运营是百姓的心声。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约1.6亿人,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如果租房少一些波折,让人们过上高质量的生活,那么愿意租房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这也有利于稳定房价。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了“租金贷”的问题。随着深圳的《紧急通知》,我们要进一步认识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必要性,更加规范和约束租赁市场主体的行为。
除了“AG低”、“长收短付”等金融风险外,租客还会遇到强房东、“黑心中介”以及各种羞辱条款,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重视,尽快建立规章制度,让住房租赁市场重回正轨。